1、政治權利與義務
政治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活動的權利和自由的統(tǒng)稱。包括選舉權、被選舉權、政治表達的自由、民主管理權、監(jiān)督權等。
2、人身權利與義務
人身權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權利,包括生命健康權、人身自由權、人格尊嚴權、住宅安全權、通信自由權等具體的權利。
3、財產權利與義務
財產權是指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勞動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和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處分財產的權利。
4、社會經濟權利與義務
(1)社會經濟權利以生存權為核心。
(2)將生存權作為首要人權。一般而言,國家對于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具有三層義務:
1尊重的義務,即不采取行動加以干涉的消極義務;
2保障的義務,即保護公民免受第三方行為侵害的義務;
3實現(xiàn)的義務,即采取積極措施為公民提供某些服務及給予某種便利的義務。